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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主(承)办机构经营服务规范》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研讨会在京举行

栏目:工委会动态 发布时间:2019-08-15

2019年8月14日,《展览会主(承)办机构经营服务规范》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丝绸之路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外联部部长陈银环、综合部副部长徐军辉、会员部闫丽参加了研讨会。

2018 年 7 月 6 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18 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228 号),确定了 2018 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其中《展览会主(承)办机构经营服务规范》纳入计划。《展览会主(承)办机构经营服务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行业标准。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并将由商务部正式颁布实施。
《展览会主(承)办机构经营服务规范》行业标准规定了全国范围内从事展览经营服务的展览主(承)办机构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条件和服务提供要求等。本次会议主要针对展览会行业标准编写框架与内容、标准编写工作安排、实施落地细则、商事认证、鼓励表彰、对外宣传等进行研讨。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秘书长姚歆首先向全体参会人员介绍了展览会行业标准起草的背景、国家政策及工作框架。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学术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泽炎提出三点指示,一是此行业标准将是会展企业的参照物,制订了就要落地实施;二是建议把“经营”二字去掉,建立行业标准是从无到有的过程,而不是指导企业经营;三是建议流程从展前、展中、展后来制定、策划和评估,要有后续服务。北京圣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沙克仲表示,行业标准的制定要有权威性、代表性,参与企事业单位要“自愿+定向邀请”相结合,让企业代表参与其中,做到行业标准源于企业、服务企业,才能实现其价值。福建荟源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丹峰表示,行业标准指定后要官方发文,与国际标准对接,经过商事认定后,每年给予鼓励、表彰,扩大影响,持续有力地推动展览会行业的发展。广州会展产业商会会长何韵、深圳市会展产业协会秘书长徐元虎、湖南省会议展览业协会团体标准认证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蔡卫民、欧美工商会(比利时)北京代表处会长高滢、谊和永邦(北京)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晓虹等行业组织、企业代表们出席会议。

 丝路工委会见证了会议全过程,全力支持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更好地完成展览会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将志愿参加表彰活动的评选鼓励环节。